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下称基金会)成立于1982年,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荣获2016年首届广州慈善榜“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基金会秉承“弘扬人道,奉献爱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大力弘扬扶残助残、仁者爱仁的慈善理念,于5月“全国助残日”期间启动“2022集善广州情系残疾人”募捐活动,为振兴助残、残疾人关怀救助、“追梦天使”、展翅助残、“帮帮看家”信息无障碍、残疾人手工艺心工坊等项目进行募捐。
(温馨提示:识别项目二维码,点击”我要捐款“,可为项目进行捐款。如需捐赠收据,请在“开收据”栏选择“是”,务必详细填写收据抬头、收取人姓名、联系人手机等信息,以便接收电子捐赠收据的短信,电子捐赠收据需捐赠人自行下载。)
为100户视力残疾人家庭开展智能家居无障碍改造,并提供对应的支持服务,包含使用培训、上门指导、使用咨询等,使残疾人家居科技化、智能化、语音化,让残疾人掌握自主控制家庭电器的能力,也能像普通人那样生活,享受智慧科技带来的家庭生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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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一、随缘乐助:对于捐赠者,不论数额巨细,接受捐赠,开具电子捐赠收据。
二、凡捐赠1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均颁发捐赠证书,在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和订阅号予以鸣谢。
三、凡捐赠1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除上述鸣谢方式外,根据捐赠者意愿举办捐赠仪式或在相关助残活动颁发纪念牌予以鸣谢。
四、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根据《慈善法》第八十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各单位可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扣税手续。
五、基金会年度管理费用、募捐成本、捐赠剩余财产的使用将按照《慈善法》以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